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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焚化爐設立不拖延 審慎評估並尊重專家意見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環保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長胡志強針對台中市設立第二焚化爐問題表示,台中市政府以積極態度處理垃圾問題,焚化爐設立並無拖延情形,而且全國各縣市焚化爐設立已由環保署再重新檢討中,另台中市合併升格可能性極高,因此焚化爐是否設立,應審慎思考,由於目前作業程序尚未達市長階層,如斷然說要不要設立,對BOO案業者努力多年十分不公平,也違反誠信原則;但如需負責時,他絕對尊重專業意見不會有拖延情形。

    台中市設立第二座焚化爐問題,由於外界有市府能拖就拖的說法,胡志強今(三)日特別說明表示,台中市由環保署評估有設立第二焚化爐必要後,民國八十五年共有四家業者提出BOO案,其中一家環評時未通過,另二家選擇地點為中科園區內或附近因而取消,僅剩一家在他上任前既已通過第一階段評估。

    胡志強說,台中市設立第二焚化爐到現在未定案,尚有二個原因,一為全國各縣市焚化爐設立已由環保署再重新檢討中,另為台中市合併升格可能性極高,因此焚化爐是否設立,應審慎思考,由於目前作業程序尚未達市長階層,如斷然說要不要設立,對BOO案業者努力多年十分不公平,也違反誠信原則。

    胡志強特別強調,台中市為都會區,應思考是否需再設立焚化爐,因為這是要為後代子孫負責的;但如果需要他負責時,他一定尊重專業立場,絕對會負責,也絕不會有拖延情形。(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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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03-03-03
  • 點閱次數: 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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