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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十二日第二次遴選優良街頭藝人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觀光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三月十二日將召開第二次街頭藝人審查會,市府歡迎身懷絕技的各路英雄好漢把握機會,參加市府遴選,通過遴選的街頭藝人,市府將頒發優良街頭藝人證書,並安排在各大景點演出。


  市府交通旅遊局觀光課表示,三月十二日上午將審查動態組街頭藝人,下午則是靜態組及傳統技藝組,審查地點在市府中山廳。觀光局說,去年十一月已選出動態十組,靜態三十七組的優良街頭藝人,市府歡迎第一次未獲選的遺珠之憾捲土重來。

  

  觀光局說,未來市府舉辦之重要活動,將優先邀請領有「優良街頭藝人證」的街頭藝人配合參與。交通局並表示,為提升街頭藝人之曝光率,吸引民眾的熱情參與,初期將先針對六個重點展演地點進行大力宣傳,分別為台中公園、國立臺灣美術館雕塑園區、科博館前綠園道、梅川親水公園、第一廣場及台中火車站站前廣場等。


  街頭藝人審查動態部分,大致有打擊樂、吉他演奏、創意故事接龍、舞蹈、魔術、中國戲法、陶笛吹奏; 靜態部分可分為傳統技藝(例如:捏麵人、草編、吸管編、民俗童玩)、繪畫、素描、棉紙撕畫、3D紙雕、石頭彩繪、攝影等等。不過觀光課強調街頭藝人不設限,只要能引起觀眾共鳴,足以展現才藝,都歡迎報名參加。(3/4*3)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 發布日期: 2003-03-04
  • 點閱次數: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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