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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馬轉運站第一期工程開工 未來考量設置遊客服務中心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臺中市原朝馬轉運站第一期工程頃已開工,預計一百廿個工作天完成,交通局為因應實際狀況,認為可作為公共運輸與自用車輛間運輸轉換之接駁場,未來並考量設置為大台中遊客服務中心。


  上一工程內容包括都市計畫「停3」、「停4」用地,共為一.六公頃之舖面景觀,市政北六路經過以上用地部分路段長二OO公尺寬二O公尺,道路開闢十六座客運月台之設置空間,「停3」用地並可容納汽車一OO輛與機車一四O輛之停放,第一期工程業已獲交通部補助一千六百萬元,第二期工程並包括市府自籌三千七百萬元,爭取中央補助二千七百萬元。


  不過上次議會大會在審議本案時曾附帶決議,朝馬轉運站仍應在原第七期市地重劃區內設置,但原交通用地土地面積合計四公頃餘,部分為私有土地,如徵收取得所需經費龐大,市府以前並計劃以三公頃設置國際會展中心,如何定案尚在研議之中,因此原朝馬轉運站之「停3」、「停4」用地可作為公共運輸轉換之接駁場並繼續爭取中央補助。


  由於臺中市在台灣地理位置上占有中心樞紐之優勢,未來將成為南北交通運輸交會中心,交通局並正研議未來利用原「停3」、「停4」用地設置「大臺中遊客服務中心」,建立大臺中交通網路,提供旅客多方面之服務。(3/7*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3-03-07
  • 點閱次數: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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