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臺中市有關公園之清潔維護可委由各里辦公處辦理,市府舉辦意願調查,東、南兩區頃有所反映,市府建設局景觀工程課頃正整合辦理之中。
東區已有十甲、東英、東門、樂成、振興等里,表示有意辦理仁和、進德、進業、樂利、昇平、育英、樂明、樂豐、忠孝等公園之清潔維護。
南區江川、樹義、樹德、福平、福興、福順、平和、永利等里,有意辦理江川、樹義、樹仁、樹德、「兒92」、文興、民興、南平、福平、健康、永和等公園之清潔維護。
景觀工程課表示:依照採購法規定,每年十萬以下招標案件,可逕洽廠商採購,所稱「廠商」並包括自然人在內,因此上述各里辦公處提出申請有意負責清潔維護之公園,每年維護經費是否在十萬元以下,尚須個別查明,同時根據市府現有經費,有關環境衛生維護部分,每平方公尺每月僅能給付一.五元,如公園設有廁所,每一隔間每月為一、三二O元,民眾所獲報酬不高,在此情況下,能否長久持續,亦為探討課題。
另外其他各區意願反映亦將陸續到達,將合併予以整合處理。(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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