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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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公園清潔維護可委由里辦公處辦理,市府舉辦意願調查,各區里反映意見紛紛到達,被認為尚差強人意。
全市共一八O座公園,除中區並無公園,而北屯區由於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尚在整理統計之外,其餘各區意願反映業已到達市府,有意維護之里數及公園數量如下:東區─三里,六座公園,西區─三里,四座公園,南區─八里,十一座公園,北區─六里,九座公園,西區─十四里,十九座公園,南屯區─九里,十五座公園,以上合計共四十三里,六十四座公園,所占比例不高,不過由於實施伊始,尚屬差強人意,北屯區意願反映資料將可於日內到達,初步概略估計,有意維護之公園可能為四十餘座。
建設局景觀工程課表示:依照採購法規定,每年十萬元以下之招標案件,可逕洽廠商採購,所稱「廠商」並包括自然人在內,各區里申請維護之公園,是否每年清潔維護經費在十萬元以下,尚須逐一查對,意願調查中並發現有一里認養數座公園之情形,是否係就所列公園中選擇一座或兩座辦理,尚待進一步查明,如一里申請維護多座公園,能力有無問題,亦待考量,公園清潔維護經費數額不多,每平方公尺每月僅能給付一.五元,附有廁所每一隔間,每月亦僅一、三二O元,且須天天清掃,民眾能否長久持續亦為探討之課題。(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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