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社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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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公告九十二年度臺中市九二一受災戶子女課後輔導補助申請期程,分為三梯次辦理申請,第一梯次六月一日至十五日補助一至六月,第二梯次八月一日至十五日補助七月及八月,第三梯次十二月一日至十五日,補助九月至十二月,有需求的民眾可提出申請補助。
該項補助計畫對象為設籍台中市三個月以上之九二一受災戶,其子女就托於臺中市已立案之課後托育中心(須於九十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完成立案)及私立才藝中心(服務內容需包括生活照顧、家庭作業寫作及團康體能活動)之國小學童,補助標準全日托育暑假期間每名每月補助三千元,課後托育每名每月補助一千五百元。
申請方式為以戶長為申請人,直接向所就托的立案課後托育中心或立案的私立才藝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彙整後造冊送市府核發。申請人並應檢附受災戶證明(如為影本需加蓋私章切結)、三個月全家戶籍謄本、繳費收據正本、學童名冊、領據,如為私立才藝中心應附立案證書影本。(0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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