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立仁愛之家老人福利服務措施放寬入家申請資格,凡設籍台中市滿六個月以上,年滿六十歲之低收入戶,無配偶、子女扶養或配偶、子女無扶養能力者即可入家安養,並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收容安置。
經安置的無依老人,入家生活起居一應由公家照顧外,並發給院民每月生活津貼。同時,還有合格證照醫事照護從業人員照顧安養老人,及不定期舉辦專業人員醫療在職訓練、專業指導使用復健器材等照護。
有意申請進入仁愛之家者,應備妥入家申請表、中低收入戶證明、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肺部X光診斷證明、B型肝炎、C型肝炎、梅毒、淋病、愛滋病抽血等)等,到各區公所申請。(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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