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由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規劃設計並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完工使用的「大隆路商店街城鄉風貌設計及改善工程」,經內政部營建署評選為九十一年度「創造臺灣城鄉風貌示範計劃」優良案件,三月二十日於宜蘭進行頒獎,市長胡志強今(二十四)日於市府主管會報中再次表揚,感謝他們的用心努力。
大隆路商店街係自精誠路至東興路段,全長約二百公尺。設計主要內容為擴大行人徒步區範圍,塑造以人為本之徒步休閒空間,運用生態工法,人行道鋪面採透水性鋪裝,使都市環境更舒適並改善微氣候,創造複層式綠化設施,行道樹植小葉欖仁綠化,植坑底層另植四季草花,並結合燈桿吊盆四季花卉及節慶掛旗,增加街道景觀風情,搭配由當地店家統一設置之涼傘座椅,瀰漫一股歐風休閒風情,除提供市民一處休閒好去處,並活絡當地商機。
大隆路商店街完工後,已結合精明一街商圈及並達成擴大既有形象商圈效益,據地方統計資料,該區段之逛街人潮及商業行為已較施工前成長約三至五成,故本大隆路商店街城鄉風貌工程已達具體成效,為一成功之案例。(03/24*2)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