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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區及後期發展區土地從事農用者仍具農民身分應享同等保障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臺中市大坑風景區及都市計畫後期發展地區,農民申請農保給付發生問題,市農會頃已致函勞保局要求重視農民權益。


  市府接獲北屯區農民陳情,指其早已參加農保,但去年在北屯區大昌段土地從事農作跌倒,頭皮撕裂傷、腦出血及腦挫傷,乃檢附診斷書,由農會轉呈勞保局申請農保給付時,勞保局以其所檢附之土地使用區分證明書列載該地為風景區,致農保給付發生問題,要求市府予以協助。


  市府工務局表示,依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廿五條一項七款規定,都市計畫風景區內土地,得為農業使用,市農會並致函勞保局指出前述土地仍作為農業使用,要求勞保局能覈實勘定風景區內土地仍從事農業使用者繼續具有參加農保資格。


  據了解,臺中市都市計畫後期發展地區農民參加農保及因傷病等請求農保給付,亦曾遭遇類似困難情形,不過業經透過管道溝通協助,問題已獲得解決。(3/25*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03-03-25
  • 點閱次數: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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