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有關臺中市污水下水道工程之執行,是否應於今年三月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方式辦理發包,建設局將與主計室研究協商。
主計室指出:臺中市污水下水道工程九十二年度編列三億三千三百卅三萬三千元,預計九十三年度編列廿三億五千六百六十六萬七千元,合計共廿六億九千元,依照內政部今年三月十日函示,臺中市污水下水道工程須於今年三月前完成工程標案委外辦理及上網公告,請業務主辦單位建設局依限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方式儘速辦理發包,以免影響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因預算執行績效涉及補助款額度。
建設局表示:營建署所指之一次發包,是指有連續性需分年完成之單項工程,應該並非係指廿六億九千元之所有工程,如所有工程一次發包有其事實之困難,例如九十二年度合計六億數千萬元工程,其中二分之一的主次幹管工程即由營建署負責施工,另二分之一用戶接管工程由市府自行施工。
九十二年與九十三年合計廿六億九千元經費,雖然計畫業已定案,但中央亦財源拮据,如何核撥尚不能預計,原計劃即將發包之用戶接管工程,亦因需「一次發包問題」,未便先行辦理招標。(3/25*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