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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學生鄉土歌謠團體組中區決賽 週五在光復國小競技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教育類

發佈內容: 

    九十一學年度全國學生鄉土歌謠團體組中區決賽即將於92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八時卅分於光復國民小學舉行。


  教育部為為培養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加強各級學校鄉土歌謠教學,推展本土音樂教育,特別規劃舉辦全國學生鄉土歌謠比賽。中區決賽將於92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在臺中市光復國民小學辦理團體組決賽,共有中部六縣市(苗栗縣、臺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32個代表隊參賽,其中福佬語系類國小組7隊,國中組7隊,高中職組3隊;客家語系類國小組4隊,國中組2隊,高中職組1隊;原住民語系類A組國小組3隊,國中組1隊;原住民語系類B組國小組3隊,國中組1隊。


  「九十一學年度全國學生鄉土歌謠比賽」於今年邁入第三屆,由國立臺東社會教育館主辦,各縣市政府(含臺北市、高雄市)舉辦縣市(區)初賽,由各縣市(區)初賽第一名的學校隊伍及學生參加決賽。


  本項比賽分為團體組及個人組,又依各級學校區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三組。往年另以比賽項目分為福佬語系類及客家語系類兩類,各以該類組語言演唱,但不以其母語為限。今年特別增加原住民語系類A組及B組,其中A組限定原住民地區學校及其學生參加,B組則由原住民地區學校以外之學校及學生參加,並且不限定原住民籍學生參賽,以促進不同族群學生相互學習彼此的歌謠。

  

  參賽隊伍及學生依照成績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個等第,各項比賽類組將各取前五名(如未達十五隊或十五人以上之類組,取其前三名),頒發由教育部長署名之獎狀,並頒贈精美獎牌或獎品,參賽學生與指導老師將另函各主管機關予以敘獎鼓勵。


  中區決賽於上午八時卅分起以及下午一時卅分起開始比賽歡迎各級學校師生及民眾踴躍到場聆聽及觀摩。(3/26*教育局*3)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03-03-26
  • 點閱次數: 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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