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臺中市擴大路邊停車收費範圍後,為減輕各類從事業務人員停車負擔,交通旅遊局發售優惠停車月票,希望民眾多加利用。
優惠停車月票分為兩種,一為「指定區段票」,目前全市停車收費共劃分為二三五處路段,並將視情形再予合併或劃分,指定區段票每月僅為六百元,但有資格限制,必須為該區段之商店、住戶,憑行車執照、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在職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等購買,且只能在該路段停車,對當地商家、住戶或僱用人員有利。
另為非指定區段票,全市任何區段均可停車,停車次數亦無限制,擴大路邊停車收費範圍後,如推銷人員、各類服務人員、洽公民眾經常抱怨在每一據點停車,均須繳納停車費,增加不少支出負擔,因此最好能購買「非指定區段票」每月不過一千二百元,且無資格限制,平均每日不過四十元,不致形成較重負擔。
以上月票在上班時間由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卅分止,均可至自由路二段五十三號(即自由路、中正路口前,永琦百貨舊址)市府第二辦公大樓一樓洽購,午休時間亦有人員為民眾服務。
交通旅遊局另表示:原福星停車場收費時間為中午十二時起至晚間八時止,即日起調整為中午十二時起至晚間十時止。(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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