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九十二年度第二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即將開始申請了!凡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超過六個月以上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暨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學生,自三月一日起即可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或就近至各區公所索取申請書表,於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間,以通信申請方式郵寄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辦理申請即可。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許多失業勞工自過年前便焦急著籌措孩子的學費問題,勞工局同仁也一直接到民眾洽詢電話,最後在勞委會、教育部雙方協調下,終於盼到本項補助計畫。勞工局呼籲符合資格者,自三月一日起儘速至勞工局或就近至本市各區公所索取書表辦理。
本項補助為九十二年度第二學期,補助金額分別為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五千元、公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五千元、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一萬元。申請日期至三月三十一日止。
另外,勞工局為便利民眾索取申請書表,自三月一日起除可至市政府第二辦公大樓(自由路二段五十三號)聯合服務中心勞工組索取外,另可就近至各區公所服務台索取申請表件,或經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直接下載。(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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