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籌劃多年的特三號道路開闢,將進入實際階段,市府於十八日上午九時卅分,在建設局會議室召開土地價購協商會議,道路用地取得問題解決後,即將開始施工。
建設局表示,協商特三號道路用地價購,係按今年元月一日公告之土地現值加四成,且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辦理,土地價購係屬買賣行為,土地所有權人將土地登記為市府所有後,即可發給價款,但由於需個案辦理,致在十天後始可領得支票,如土地所有權人不同意價購,則依法報請內政部核准徵收。
建設局認為,辦理價購所需期程較短,在一般土地所有權人需求現金之情形下,可能為一有利誘因,不過採價購方式取得土地,過戶費用(新台幣七千元)依照規定應由原土地所有權人負擔,土地所有權人是否同意市府價購,應在二月底前表示意見。
至於地上建築物拆遷補償應提出有關證明,未提出合法證明者,市府另依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魚類等補償,依照「農作物及魚類補償遷移查估準則」有關規定辦理,祭祀公業土地如請由政府價購,須取得派下全體之同意。
特三號道路全長計約六千餘公尺,由縣市界至五權西路段,寬度為四十公尺,由五權西路至八十公尺外環道,寬度為卅公尺,開闢總經費計需廿八億元,去年營建署補助台中市四億元,作為工程專用款,市府編列一億四千五百萬元之用地及工程配合款,依照比例,除工程外,用於取得土地部分為八千五百萬元,僅在收購道路長三百餘公尺之土地,並將由嶺東路向西開闢,目前用地取得僅為工程中之一小部分,不過市府認為,能開始施工,以後之問題均可望順利解決。(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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