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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長今至櫻花停車場勘查廢棄車輛占用公有停車場情形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針對民眾反映台中市櫻花停車場有四輛廢棄車長期占據停車格,台中市長胡志強十分重視此事,特於十二日下午邀集交通旅遊局及環保局等相關單位主管至現場查看,並指示相關單位突破法令限制,積極研議禁止無牌照車輛進入公有停車場,若有無主車輛長期占據停車格,則視同廢棄車輛處理,以避免贓車、無牌車及廣告車藏身在停車場。


  有民眾反映,位於台中市西屯區櫻花路上的櫻花停車場供民眾免費停車,但卻有四輛廢棄車長期占據停車格,胡市長十分重視此事,於十二日下午邀集交通旅遊局等相關單位派員至現場勘查,結果發現兩輛舊車停放現場,其中一輛無牌照。


  由於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環保局僅能以佔用道路為由,將長期占用道路的車輛視為廢棄車輛並且進行拖吊,若要強制拖吊公有停車場的廢棄車輛於法無據。市府將訂定「占用公有停車場移置及管理自治條例」,建立車輛移置規則,以避免贓車及廣告車長期占用停車格。


  胡市長並指示交通旅遊局等單位積極研議突破法令限制,在自治條例通過前,即有效禁止無牌照車輛進入停車場,若發現無主車輛長期占據停車格,則視同廢棄車輛處理,以避免贓車、無牌車及廣告車藏身在停車場,影響市民的權益。(2/12*6) 

 

 

聯絡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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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4-02-12
  • 點閱次數: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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