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不含大坑風景區,辦理廍子區段徵收範圍,東至台中市擴大都市計畫(大坑風景區)主要計畫區界,西與軍功及水景里細部計畫區,與後期發展區相鄰接,北以東山路南側道路境界線為界,南至台中市轄區南界,總面積計三四.O九公頃。
變更內容:第二種住宅區面積減少,公園、綠地及道路用地均予以增加,其餘如「住三」、「文高」、「文小」、廣場兼停車場、兒童遊樂場、排水道等用地均維持原計畫未予變更。
變更後之土地使用面積分配為:「住二」O.六四八二公頃、「住三」四.五四九五公頃、文高四.五四一O公頃、「文小」O.九二六六公頃、「廣兼停」一.九六八一公頃、公園O.O二五六公頃、兒童遊樂場O.四七九一公頃、排水道九.九三八二公頃、綠地O.O二九一公頃、道路二九.二八三二公頃。(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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