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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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為改善臺中市區的交通混亂現象,陸續擴大路邊停車收費範圍,但交通局也發現在收費區內路霸或廣告車、廢棄車輛佔用停車格的情形十分嚴重,今天交通局副局長林明熙即提出一份交通局調查表,列出所有收費區內遭佔用的停車位,要求警察局協助取締。
佔用停車格最常見的就是以廣告招牌、鐵架、廢棄車輛、廣告車等佔用,禁止其他人停放車輛,或直接佔用做為二手車買賣展示地點,這些路霸多是移動性的,在警方勸導時就會短暫消失,在警察走了以後又會自動現身,讓警察及交通局十分頭痛。
在擴大路邊收費停車範圍後,市區停車秩序已獲得初步改善,路霸佔用路邊的情形也稍有改善,但仍有很多民眾不理會收費員,仍然我行我素,交通局今天提出的統計表詳列中西區、中友商圈、SOGO商圈、新光三越商圈、逢甲商圈、及崇德路、文心路、五權西路、林森路等重要幹道內的佔用情形,其中廣告車有三十六件,疑似廢棄車輛有四十一件,其他以招牌、距馬、機車、交通錐或直接塗銷停車格的有三九三件。
路霸中有些是移動性的,有些是有牌的老舊車輛,有的是無牌的廢棄車輛,讓執行人員在認定及取締上十分困擾,因此交通局希望警察局協助來一次大清掃,警察局交通隊長林啟右表示如果結合環保局交通局等相關單位,加上臺中市警察局的六個分局同步處理,在一、二天內即可把這些路霸都清除乾淨,執行方式將由交通局訂定日期,會請招牌管理、廢棄物清理等相關單位集中人力物力一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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