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甚多商店為了自身觀瞻,而不懸掛制式門牌,造成民眾困擾,市長胡志強指示民政局切實勸導,並考量是否可訂定罰則,民政局頃提出說明。
民政局表示,報載未懸掛制式門牌商家,多位於美術園道附近,已請由西區戶政事務所查明勸導,以北、高兩市為例,有關法規中雖有不得任意改釘、拆卸或予以掩蓋之規定,違反者可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理,但考量門牌係由民眾主動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編釘,且工本費僅為四十元,非由戶政事務所以公權力強制執行,因此多以柔性勸導為主,目前台北市正研議制定門牌編釘自治條例草案,亦考量現代建築樣式趨於多元化,甚多商店住戶多自設形式美觀之門牌,認為無強制民眾釘掛制式門牌,並予以處罰之必要。
目前有關門牌之釘掛並將由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於為民服務巡邏查對時,就未懸掛門牌之商店家戶,勸導懸掛,台中市門牌自治條例甫經修正,送請議會審議通過,為考量法律之安定性,對於是否訂定罰責,或開放民眾自行製做門牌懸掛,將於該自治條例再次修正時,召開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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