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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不實申請外勞罰責重 勞工局提醒國人勿以身試法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公布查處不法仲介公司及雇主以不實診斷證明申請外勞,截至目前為止,共查處違法仲介公司計五十六件,罰鍰達一六八0萬元。九十三年度起,並將針對雇主違法部分予以處分,截至一月底,共查處計十四件,罰鍰達四二0萬元。


  勞工局表示,為遏止雇主或仲介公司以不實診斷證明書申請外勞的不法行為,行政院勞委會自九十二年下半年起函請各縣市加強查處,台中市曾多次發布新聞及利用勞工局網站予以宣導,呼籲雇主勿以身試法。


  勞工局提醒國人申請外勞,應親自帶受看護人至合法醫療院所檢查並開立巴氏量表,不可透過第三者取得,亦應嚴防第三者之兜售行為,因為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五款規定雇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不得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以上違者將依同法第六十五條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勞委會另依第七十二條規定廢止雇主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其罰責相當重,請雇主應遵守法律,以免觸法。(0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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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就業訓練
  • 發布日期: 2004-02-08
  • 點閱次數: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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