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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地理資訊公開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送議會審議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計畫類 

發佈內容:   台中政府頃完成「地理資訊公開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即將送請議會審議。


  主辦單位計畫室資訊課表示,地理資訊系統之公開,將使政府機關、學校、土地代書、建設公司、建築師事務所等,對有關業務之推動獲得極大之便利。本條例最早於九十一年九月經市務會議審議通過,惟由於當時整體環境尚未成熟,奉核定暫緩提送議會審議,九十二年中再行邀請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研商,認為應繼續推動,並對內容加以修正,修正後之草案主要內容如下:


  ─增列第二條:本自治條例適用範圍,指地理資訊中之電腦檔案及依該檔案產生之紙圖。


  ─修正第四條:地理資訊除無法令或市府另有規定外,應主動公開或依申請提供。


  ─增列第六條:地理資訊公開方式如下:1.刊載於市府公報或其他出版品;2.利用網路或其他方式供公眾查詢;3.提供公開閱覽、抄錄、影印、錄音、錄影或攝影;4.舉行記者會、說明會;5.其他足以使公眾得知之方式。


  ─修正第八條:地理資訊之公開或提供,得委託其他機關、學術團體或民間機構辦理,並得向申請人收取費用,委託代辦費用及所收費用分配,由市府另行訂定。


  修正第十一條:市府及所屬機關已依第六條一至三款公開之地理資訊,得告知取得方式以代替提供。(2/3*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2004-02-03
  • 點閱次數: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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