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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長指示禁停車輛之處應漆畫紅、黃線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一路兩側違規鷹架及廣告車佔據人行道,並製造垃圾髒亂,市長胡志強指示,應加強臨檢,禁停車輛之處,均應漆畫紅線或黃線提醒市民注意。


  台中市政府交通旅遊局表示,目前關於違規廣告車之取締,僅有「台中市遊動廣告物暫行要點」可資依據,但屬行政規則無法予以處罰,該局正積極擬訂「台中市遊動廣告物自治條例」草案之中,如獲通過實施,可處以三千至三萬元罰鍰,或予以拖吊,廣告車停放於人行道等處希望能由警察局依規辦理。


  警察局指出,工業一路為第六分局管轄範圍,並未發現有廣告車佔用人行道等違規情事,至於停車格停放廣告車,依照廣告物管理辦法第三條等規定,主管機關應為交通局,另依據市府於去年五月八日舉行之「台中市執行非法廣告車輛處理作業協調會議」,對於未依規申請之廣告車輛由交通旅遊局受理,會同相關單位依規查處,廢棄車輛由交通旅遊局查報通知,其中無牌車輛由環保局,有牌車輛由警察局依「台中市廢棄車輛清除處理作業自治條例」辦理,不過「廣告物管理辦法」中規定,主管機關為執行本辦法之管理事務,得洽請警察機關派員到場配合辦理。


  至於工業一路兩側違規鷹架廣告物之拆除及垃圾髒亂等問題,建設局表示已由區公所召集有關單位現場勘查,勘查兩天內即執行拆除,垃圾等由環保局處理。


  西屯區公所指出,路口停車情形最為嚴重,但若干路口並未漆畫紅線。


  胡市長表示,關於違規廣告車應加強臨檢予以查處,雖然交通路口即使未漆畫紅線,亦不得停車,但為提醒民眾注意,最好一律漆畫紅線,另外由於公務車任務繁重,亦應規劃若干停車格供公務車輛停放,以免造成民眾誤解,對政府機關有所抨擊。(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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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4-02-02
  • 點閱次數: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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