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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擇定工業區科技大樓標準廠房進行租售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政府為穩定廠商,安心在國內生產,減少外移,推動廠房及工業用地擴大出租方案,分配台中市六千四百七十五萬元,市府昨日與工業局、台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公司等單位研商,擇定工業區科技大樓一樓之原標準廠房共三單元辦理,由於條件優厚,若干廠商均躍躍欲試,不過出租售辦法尚待工業局研訂。   分配台中市之六千四百七十五萬元,係由工業局向台中市購買廠房或土地,由工業局出租或由廠商購買,從事生產,市府與有關單位認為以工業區科技大樓一樓原標準廠房共三單元,並設有十八個停車位,最為適當,如廠商有意進駐或購買,前兩年租金可打六折優待,後兩年打八折優待,至第五年恢復正常,如進駐後購買所繳納之租金,並可併入買價計算,出售價格則依照工業局向台中市政府購買之價格計算,甚多廠商獲悉此一訊息,由於條件優厚,均有強烈之購買願望。   主辦單位經濟局產業發展課表示,有關租賃出售方面,如多人競標,如何決定優先,有無資本額或資格限制等詳細辦法,正由工業局研訂之中,產業發展課表示,科技大樓之原標準廠房共有七十二單元,其中八O%以上均已租出。(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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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04-01-30
  • 點閱次數: 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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