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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識別系統行銷新台中 市府徵選新市徽、市旗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新聞類

發佈內容:   

  臺中市政府舉辦臺中市徽、市旗公開甄選活動,優勝獎可獨得十五萬元獎金,市府請喜愛創作、設計的民眾踴躍參加,即日起至5月30日,可將市徽、市旗兩項作品寄到市政府新聞局,參加公開徵選。有意參加的民眾可到市府網站查詢。(http://www.tccg.gov.tw


  新聞局表示,有鑑於臺中市近年來的成長進步,市府強化都市行銷,建立臺中市品牌識別形象,以表現「新臺中」的整體特色,因應新時代需求。市徽、市旗徵選方式將分為初、複選及網路票選兩階段,最後錄取名額為優勝獎一名,佳作獎二名,創意獎二名,得獎作品將公佈於各大傳播媒體,並由臺中市長胡志強親自頒發獎牌、獎金。


  新聞局說,參賽作品需同時設計市徽及市旗兩項,並簡附作品圖樣及檔案。市徽圖樣長、寬以8公分為限,並應用設計於9×12公分之市旗中,一併列印或繪製於直式A4大小紙張,在稿件適當處標註標準色樣及創作理念說明,需裱於相同大小之厚紙板。為方便網路票選作業,報名時應自行將作品掃瞄或轉存為JPG檔案,儲存於磁片或光碟中,市徽長寬不得超過200×200像素,市旗尺寸限定為300×400像素。


  徵選方式將分為初、複選及網路票選兩階段。初選由主辦單位及專家學者共組評審委員會,就符合參選資格之作品選出20件入圍作品;複選由評審委員依主題意象表達、創意、設計水準及應之可行性等項目,對20件初選入圍作品評分,擇優選出10件作品。將10件複選入圍作品公布於甄選網站,進行為期4週之全民網路票選,每名投票人僅限1票。複選成績佔1/3,票選成績佔2/3,計算選出最後名次。


  徵選活動將錄取優勝獎1名,獨得獎狀一面,獎金15萬元;佳作獎2名,各得獎狀一面,獎金5萬元;創意獎2名,各得獎狀一面,獎金1萬元。得獎作品將公佈於各大傳播媒體,預定七月份在市府由市長胡志強親自頒發獎牌、獎金;新市徽、市旗亦同時舉辦發表會。(4/24*3)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3-04-24
  • 點閱次數: 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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