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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將研商與復建新村組合屋住戶續約問題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與復建新村組合屋住戶續約問題,主辦單位工務局住宅課將簽會有關單位報請市長核示。


  住宅行政課表示,有關復建新村組合屋,國防部僅同意再續借半年,而報載立法院同意組合屋延長兩年,再行拆除,國防部對台中市所作成之決定,係由於復建新村土地亟待另行作重要使用,而國防部同意續借半年亦僅至三月廿一日為止,因此不論是否續借或採取其他措施,以時間計算目前均相當迫切,必須迅速有所決定。(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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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04-01-20
  • 點閱次數: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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