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及建設局對於校園與公園內以及其他行業附設之兒童遊樂設施決加強管理。
教育局表示,為避免學童意外事件發生,學校對於損壞的遊樂設施,在未修復前均應先行拆除,各校對於遊樂設施均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並於每月廿五日前,將「維護公共安全方案─校園及學生安全管理執行情形報告表」送市府備查,對於各行業附設之兒童遊樂設施,則訂定「安全管理規範」防止意外發生。
建設局於一月九日全面清查檢視所屬公園綠地遊具,共有一六四處損壞,並依輕重緩急情形細分為A、B、C、D、E、F六個等級進行修復。
交通旅遊局所管轄之台中公園兒童遊戲場及大坑風景區一號步道體能鍛練場,決加強檢查維護,防止兒童意外事件發生。(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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