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依中央規定於九十二年九月四日起開始接受台中市合法旅館登記證及專用標識換領申請,而為鼓勵業者儘速換領旅館業登記證及專用標識,交通旅遊局於十五日舉行合法旅館新登記證及專用標識頒發儀式,由交通旅遊局長林良泰親自頒發前十五名換發核准業者,以玆鼓勵。
交旅局表示,台中市合法旅館家數,計有一百八十五家,目前已提出申請者九十家,交旅局呼籲尚未換領登記證的旅館業者,請儘速至交旅局觀光遊憩課(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五十三號三樓)辦理並領取旅館專用標識。另外,交旅局並提醒已換領之業者,領取旅館業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需將登記證掛置於門廳明顯易見處,另專用標識懸掛於營業場所外部明顯易見處。
春節及寒假旅遊旺季即將到來,為維護旅客住宿安全,交旅局請住宿旅客在選擇旅館住宿時,應注意辨識該旅館有無旅館業登記證及旅館專用標識,以保障住宿旅客之權益。有關台中市合法旅館資訊,民眾可上交旅局網站:http://www.tccg.gov.tw/intro/institution/traffic/travel/travel.asp查詢。
今天獲頒的前十五名業者為:仲信大飯店、東都大飯店、京鼎汽車旅館、鳳城旅館、梅村大飯店、印象興業、新福大旅館、達欣大飯店、錸得汽車商務旅館、威尼斯汽車旅館、富王公司、雅典商務旅館、車王大飯店、富可利汽車旅館、企業家旅館等業者。(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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