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變更部分農業區為醫療專用區,供福安醫院使用,業經內政部核定,但依照規定,農業區土地變更用途應回饋地方,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計畫課訂十四日上午十時,召開回饋協商會議。
變更為醫療專用區土地,位於西屯區安林段第一四O、一四一、一四二、一五九、一六O及一六二等地號,共六筆土地,面積計三.一四八五公頃,依照規定,回饋地方之土地有一定之計算方式,計為O.五四七四公頃,分別位於安林段第一四O、一五九及一六O等地號之內。
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計畫課表示,回饋協商會議召開之目的,在確認醫院所捐贈之土地,並由醫院與市府簽訂協議書。(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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