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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五日開始執行展招專案 第一波以中港路為重點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工務局五日起執行「展招專案」,第一天以黎明路至高速公路交流道間的中港路,為執行重點區域,工務局五日出動大批機具車輛及人員,但因事前已用了很長的時間溝通宣導,中港路兩旁店家已大多自行配合拆除違規招牌,讓拆除人員省了不少時間與人力。

  

  工務局五日上午執行中港路北側違規招牌拆除工作,工務局表示因為全市未申請的違規招牌數量繁多,工務局難以一一執行,因此,展招專案只針對重大或影響公共安全的招牌進行拆除。

  

  工務局指出,認定的標準為建築物正面招牌,突出牆面五十公分以上,側邊招牌在騎樓部分離地面未達三公尺,或在道路範圍離地面未達四.六公尺,或者招牌堵住逃生口影響公共安全者。工務局長李立德表示,遭拆除的店家如果還需要設立招牌,應在一個月內向工務局提出申請,至於大型招牌廣告物則應該申請雜項執照。

  

  李立德局長今天在台中市政府市務會議上表示,展招專案原本在九十二年十月即要展開拆除工作,後因議會要求給予寬限期限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以才在今日開始拆除,因先前良好的溝通及宣導,多數店家都已自行拆除,所以五日上午工務局拆除的招牌件數不多。


  等中港路北側拆除完成後,將繼續拆除南側違規招牌,為考量農曆春節民間習俗,展招專案將先執行至一月九日,第二波則等過完年二月初再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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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4-01-05
  • 點閱次數: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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