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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內容: 台中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召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改選監事及理事暨表揚九十二年下半年度好人好事代表,一月四日在全國大飯店舉行,並由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代表胡市長頒獎表揚好人好事得獎代表,感謝他們發揚社會的光明面,將愛心推廣到每個角落。
這次獲頒好人好事代表者計有三十位,受獎人皆來自社會各界所推薦,最高年齡為八十一歲,最低二十八歲。高齡八十一歲的林仲春先生為財團法人台中市林姓宗親會理事長,歷年來擔任志工,推動急難及貧困救助,另感念警察人員辛勞,每星期一均到警政署免費義診,出錢出力貢獻社會。
僅二十八歲的鄭明坤先生,任台中市警察局偵查員,每日零時以後巡邏勤務,不顧生命立即救助、安撫因失業或感情事宜擬跳樓、跳河及車廂內自殺情形的民眾,使其打消求死念頭,避免釀成不幸。(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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