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環保局、勞工局、社會局、教育局、交通局等諸多單位這兩天忙著搬家,明年元旦起,將在自由路、中正路口的市府第二辦公室為民服務。市府交通局已擬定第二辦公室洽公停車辦法,未來中山路至中正路段的自由路西側將只開放洽公停車,加上第二辦公室地下二樓停車場共近四十個停車位供洽公民眾停車。
另外,為鼓勵民眾停在其他停車場,交通局另規劃巡迴免費接駁公車來回於市政府、第二辦公室及自由立體停車場、府後地下停車場之間,以方便民眾洽公搭乘,以及員工上下班。接駁公車發包委外承運前,將由市府公務車暫時營運。
一線接駁公車從上午七時三十分開出,至十八時三十分止,預計每十分至十五分鐘開出一班。行駛路線從康樂街府後街地下停車場開出,經自由路、中正路(第二辦公室)、市府路、民生路、三民路、返回康樂街。
二線接駁公車則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出第一班,每十五至二十分開出一班,營運至十七時三十分止。行駛路線由康樂街府後街地下停車場開出,經由自由路、公園路、中正路、三民路、民權路、市府路、民生路,返回康樂街。
市府因應第二辦公室開張後可能衍生的洽公車輛停車問題,交通局規劃出該大樓(原永崎百貨)地下二樓停車場及自由路西側(中山路至中正路)等二地預計近四十個停車位供洽公民眾停車,其他公務車、月票車一律不得停放。自九十二年元月一日起,上述二個停車路段收費時間自上午八時至下午十八時,收費方式以採累進方式,停車未滿三十分鐘免收停車費,第一個小時以二十元計費,第二個小時以四十元計費,第三個小時以六十元計費,以此類推。
市府提醒民眾注意,該二個停車場專只提供洽公停車,以往購買月票的非指定區段票、指定區段票、領有公務車停車證或持開會通知單者,都不適用停放,以確實做到供一般民眾洽公專用。市府另外也鼓勵第二辦公室的員工將車輛停於府後地下停車場或自由立體停車場,搭乘接駁車上下班,避免停在辦公室附近路段停車。(12/30*3)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