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交通旅遊局二十四日在公共安全會報中表示,行政院交通部已公布實施新的旅館業管理規則,從明年元旦起,依規定經營旅館業者,除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外,並應向市府交通旅遊局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後,始得營業。目前交通局正加緊擬定登記辦法,要求業者元月份起依法向市府登記始得營業。
另外,為爭取客源推動觀光產業,公安會報督導委員陳金蓮在會中也建議市府研擬防火標章實施辦法,邀請消防局等相關單位研擬檢查項目,凡通過檢查標準即可授與防火標章提供民眾辨識,並爭取觀光客源,提昇旅館業品質。
不過在實施旅館加強登記列管以前,市府交通局依違反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公布最新非法旅館名單,全市八行政區共有四十家非法旅館,而合法旅館則高達一八三家,非法旅館家數不斷減少,對行旅住宿安全有極大之助益。
依照規定非法旅館應每三個月發布一次,以提醒旅客注意選擇,保障居住安全,今年九月台中市非法旅館合計為四十八家,至十二月份已減少為四十家,合法旅館仍為一八三家,與九月份家數相同,非法旅館分布以北區及西屯區最多各為十二家,其分佈情形如下:
中區:王爺、名喬兩家。
北屯區:花園、華爾頓、汶喬、亞士頓、夏威夷五家。
北區:福臨門、香皇、假期、凱豪、貴族、原宿、佳樂、皇邸、愛麗西施、漢口、富比世、來福十二家。
西屯區:櫻花、麗都、中國城、富可汗(中清路)、開羅、文王、聖陶沙、運動家、麗豪、京華、碧根、豪客十二家。
西區:汎亞、蝴蝶谷、金鼎、仙旅四家。
東區:王座、老船長兩家。
南屯區:喜佳美、田納西兩家。
南區:紅芝林一家。(12/24*1*3)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