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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綠地維護 以「計點罰款制度」要求廠商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屬於植栽等專業之維護,仍將以公開招標方式委由園藝相關業者辦理,建設局一度計劃採「有利標」方式予以防止,但終因顧慮太多,而未予採行,不過將在契約中明定辦法從嚴考核,以防止低價搶標。


  目前由於經濟景氣低迷,以上公園、綠地、園道等公開招標時低價搶標之風熾盛,廠商得標後並不認真維護管理,必待市府發現髒亂等缺失令其改善,始派工辦理,而市府人手有限,而公園則多達一八O座,難以兼顧週全。


  建設局一度計劃採「有利標」方式,由廠商提出企劃,選擇企劃最為恰當之廠商辦理,以防止低價搶標,但經詳細考慮,認為流言可畏,可能引起外間種種揣測而未予採行。


  為防止低價搶標建設局建立「計點制度」,廠商違反規定到達若干點時,即處以罰款,並在契約中明文規定,建設局認為加強考核明定罰則,不失為防止低價搶標之有效辦法。(1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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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2-12-18
  • 點閱次數: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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