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議會在審查建設局經費預算時,認為至九十二年度為止,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應到達九%,但營建署規定至九十三年度止,用戶接管率仍應到達二O%,市府與營建署會商已確定,原則今後污水下水道主、次幹管由營建署辦理,分支管網由市府自行負責,惟細節部分仍待進一步研商。
市府建設局表示,至九十一年度台中市用戶接管率計約一萬戶,到達總目標之四%,九十二度年將全力完成五%,計一萬二千五百戶接管,合計共二萬五百戶,到達總目標九%,不過營建署原規定至九十三年度止,台中市污水下水道仍應達到二O%,市府認為到達上一目標,限於人力、經費等甚多困難,為地方政府所難以克服,因此原則上決定有關污水下水道、次幹管之埋設由營建署負責,分支管網部分由市府自行辦理,但營建署辦理以上工程之先後順序,尚待進一步研商,營建署提出計畫後,市府再配合辦理,主、次幹管之分支管網以便互相配合。(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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