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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高規格防治SARS疫情 市府5/12起門禁管制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衛生類

發佈內容: 

  防治SARS疫情,臺中市政府自五月十二日起,率全國地方政府之先,實施廳舍門禁管制,所有洽公民眾非必要將限制進入市府各局室辦公室,洽公民眾將集中在大門口旁的辦公室接洽業務,且民眾進出必須登記時間及個人基本資料,以因應日後若有疫情爆發時,便於追蹤列管。


  市府採取最高規格防疫措施,未雨綢繆,除舉行封院演習外,自十二日起實施門禁管制。除廳舍僅開放正門進出,且進出人員一律強制測量體溫外,並要求市府員工進出應佩帶識別證,而洽公或訪客來賓應先於會客室登記,再由駐衛警通知受訪單位派員至會客室接洽,需進入各單位辦公室者,經駐衛警確認身分辦理換證及受訪單位簽名確認同意後,始得引導入內。


  市府表示,自五月二日起實施進出廳舍人員一律量測體溫,體溫正常者貼上顏色標示,因近來疫情有擴大的趨勢,且據媒體報導,體溫並非唯一SARS症狀(有些SARS帶原者或病患無發燒症狀),為求周密,自十二日起實施門禁管制。


  另外,除市府第一線為民服務人員需配戴口罩外,上述帶領(引導)人員與洽公人員亦必須戴口罩始得入內,受訪單位並應審慎判斷後,始得同意引導入內,洽公結束後,並由專人帶出。記者人員部分由新聞局核發「出入記者證」,憑證進出,不受上述訪客登記限制。


  市府開放洽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卅分至十八時,市府提醒前往洽公民眾攜帶證件,以備屆時需入內洽公時,提供給駐衛警確認身分並辦理換證。市府並於大門入口右側及第二辦公大樓大廳入口處設置會客室,提供非必要進入辦公廳舍的民眾與受訪單位或人員,作為集中接洽的場所。(05/11*3)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03-05-11
  • 點閱次數: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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