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建築設計審議委員會昨日修正通過原都市計畫「停3」、「停4」用地作為轉運站之規劃,市府交通局頃全力爭取中央補助一千六百萬元,作為轉運站平面設施工程費用。
工務局都市更新發展課表示:建築設計審議會,對交通局委外規劃之轉運站,僅作細節上修正,例如法定停車空間應集中設置,水池、花台等應與景觀配合等再作修正,對整體規劃設計並無重大影響。
交通局為使轉運站儘可能提早啟用,以改進交通,頃全力爭取中央先行補助一千六百萬元,作為設置月台、交通標誌以及進出交通動線等標線之劃設等工程費用。
「停3」、「停4」作為轉運站使用,全部所需經費接近八千萬元,將請由中央補助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自行負擔。(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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