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計劃在九十二年度再甄選十處社區建置社區規劃師,合計有社區規劃師進駐之地區將增加為卅處,關於補助舊有社區之工程費部分,將由社區規劃師自行整合或單獨提出計畫,由市府先行擇優選出其中部分,再報請中央核定。
市府自行編列八百萬元經費,配合中央補助一千二百萬元,共兩千萬元,其中以三百萬元作為培訓社區規劃師費用,五百萬元再甄選輔建十處社區,另一千二百萬元作為工程費,由已成立之社區規劃師自行相互整合,或由規劃師單獨提出計畫,由市府先行擇優選出部分再報中央核定。
工務局都市更新發展課表示:如果計畫內容確具創意,實際所需超過一千二百萬元,中央亦可能予以補助。
台中市已建置社區規劃師進駐之社區計為:1.中區舊商圈,2.中、西區自由路商圈,3.南屯楓樹,4.南屯老街,5.旱溪老街,6.東、南、南屯區(台中酒廠週遭),7.東海榮總,8.北、北屯、西屯區(瑞聯天地),9.頂下橋,10邱厝子,11.西屯老街,12北屯大坑,13.第二市場週邊,14.長春里綠川畔社區,15.林厝、廣福社區,16.后庄社區,17.大坑中台技術學院週邊社區,18.三和里社區,19.寶山社區,20.台中美術園道。(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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