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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閒置大樓權充停車場 已獲初步效果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鼓勵閒置大樓權充停車空間使用,獲初步效果,交通局決積極協助民間辦理建築物之變更使用等有關問題,並邀集相關單位協商。


  交通局前曾舉辦說明會鼓勵閒置大樓所有權人變更使用,權充停車空間,已有台中商業大樓、遠東大樓具有意願,太府天下名廈及綜合大樓則請由中區公所尋訪大樓主委,整合內部意見,其餘閒置大樓均表示尚無意願。


  交通局表示:閒置大樓變更使用涉及甚多實際問題,該局將彙整所有權人意見,邀集相關單位研商予以協助,訂定如營業稅契稅予以減免等優惠措施,將來或可能有更多閒置大樓所有權人繼續響應。(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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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2-11-11
  • 點閱次數: 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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