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針對台電公司台中區營業處計畫在東區信義街與立德街口興建變電所,東區里民今(八)至市議會陳情抗議反對興建,並希望市府能協助向中央表達反對興建的立場,副市長蕭家旗表示,市府將彙整里民陳情意見,研提具體說明資料彙報內政部,表達民眾反對興建的心聲。
建設局都計課表示,台電曾於九十一年五月廿九日召開協商會議,會中僅以尊重地方立場告知市府,中央將循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二項規定:「都市計畫之變更,上級政府得指定各該原擬定之機關限期為之,必要時並得逕為變更。」辦理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交二」交通用地為變電所用地。且經濟部曾於九十年七月五日發函台電公司同意將變電所興建認列「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並由內政部以逕為變更方式辦理,依法毌須地方政府同意。
而內政部已於九十一年十月廿九日公告於十一月十二日公開展覽為期一個月,並僅副知市府及東區區公所協助召開說明會、張貼書圖公告等事宜。內政部並訂十一月廿九日下午二時在東區區公所舉辦說明會,由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及台電公司等參加提出說明。
建設局都計課建議里民們對於該計畫案有任何意見,可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提出陳情。市府也將於公開展覽期滿後,就陳情意見彙整研提具體說明資料彙報內政部,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評估參考,希望爭取台電公司另尋偏遠地區興建變電所。(1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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