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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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即日起至十一月卅日止在工務局住宅課受理九十二年度青年購屋低利貸款第二次申請,希望資格符合規定民眾把握機會。
申請人應符合下列條件1年滿二十歲以上至四十歲之間在當地設有戶籍者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內或有配偶者3本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自有住宅4家庭平均收入在六十二萬元以下者5本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未曾受政府輔助購(建)住宅者。
優先貸款最高為新台幣二百二十萬元,償還期限最長為二十年,前七年利息不高於年息三%以後比照中華郵政兩年期定期蓄金機動利率加一個百分點計算。(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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