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頃向中央「挑戰二OO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新故鄉社區營造」項下爭取一千二百萬元補助,以推動社區規劃師業已進駐並規劃輔導完成之社區工程。
市府並已自籌配合款計八百萬元,爭取中央補助一千二百萬元,合計以兩千萬元推動九十二年度社區規劃師規劃服務,其中計劃在九十二年再甄選十處社區由規劃師進駐,推動服務工作,每社區五十萬元,合計五百萬元,進駐社區規劃師培訓三百萬元。
其餘一千二百萬元將用以推動社區規劃師業已進駐並規劃輔導完成之社區個案工程,以上工程將以公開評選方式,擇優選出三至四件工程並迅速完成。
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更新發展課表示,以上工程原則上屬於「整合性」工程,由於已成立並由社區規劃師進駐之社區,九十年度為十二處,九十一年度為八處,九十二年度再甄選十處,合計共為卅處,而新成立之以上社區甚多彼此毗鄰,所謂「整合性」工程,係將毗鄰之社區工程予以整合,使甚多社區因而受益,並非只獨惠一處社區。(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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