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高速公路廿公尺範圍內違規廣告物(T霸),市府工務局將其中卅二件移送中華電信予以停話處分。
依照規定高速公路廿公尺範圍內不得設置任何廣告物,工務局著手清查,先期發現其中卅二件登載一般電話或行動電話號碼,屬於中華電信用戶,依「電信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擅自設置、張貼或噴漆有礙景觀之廣告物,並於廣告物上登載自己或他人之電話號碼或其電信服務識別符號、號碼作為廣告宣傳者,停止提供該廣告物登載之電信服 務」,T霸中登載其他電信事業電話號碼如台灣大哥大、東信、遠傳…等,工務局正在繼續清查之中,其他如道路、公園、園道等違規廣告物登載有電話號碼者,市府建設局亦將採取此一措施,請電信事業依法予以停話。
目前環保局為遏制違規廣告物充斥氾濫,正大舉採取行動予以停話處分,據了解若干電信事業並已設專案窗口,有關單位可拍攝照片填寫處分書,即可迅速予以處理,建設局正與環保局及電信事業連繫之中。(1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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