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各區戶政事務所決於十五日起推出便民新措施,提供光復後除戶簿冊索引檔跨所查詢服務。
民政局戶政課表示:在民國八十六年戶政業務未實施電腦化以前,如民眾遷離某一行政區,其戶籍資料即予抽下另行保管,只提供「現戶」資料供一般民眾查詢,民眾由於繼承問題或祭祀公業成員名冊有所更動,或有人尋根考訂或製作祖譜,均須查對「除戶簿」有關記載,有時由於時間久遠,在某一戶政所辦理除戶已不復記憶,造成困難。
十五日起提供之光復後除戶簿冊索引檔跨所服務,民眾可在八行政區公所任何一所,由索引中查得其除戶之戶政事務所,但有關詳細資料仍需由原除戶之戶政所提供。(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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