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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詐騙事件頻傳 勞工局提醒民眾多加小心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有鑑於近來求職詐騙事件頻傳,許多不法公司常以報上刊登徵才廣告方式吸引失業勞工朋友們前往應徵,以達行銷該公司產品非法獲利為目的,勞工局呼籲民眾要多加注意,並建議求職者在求職前先向勞工局或就業服務機構查詢所要前去應徵之公司是否為網路上黑名單,以減低受騙上當的機會。勞工局提醒您多一分謹慎、少一分危險!


  勞工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檢舉,有某間位於台中市公益路二段××號十八樓及復興興路二段的公司,常以不同公司名稱及電話在報上刊登徵才廣告,吸引各縣市的失業勞工前往應徵,事後則以若欲取得正式職員資格,需通過公司的見習銷售考核制度(購買公司產品),應徵者基於求職心切的狀況下,往往被迫購買其公司產品,事後若要求退貨,則一律遭該公司拒絕,受騙上當者可能已達上百人,請民眾看清求職陷阱以保自身權益。


  而與此相似之不法公司更存在於社會各個角落。為使民眾瞭解各類型求職陷阱的花招及如何避免求職上當,勞工局特別提出應徵時要注意以下幾種情況,以防受騙:

一、工作性質說明得曖昧不明的工作要小心。

二、面談地點不在公司或工作地點不在面試地點的工作要小心,公司名

  稱不詳、公司地點不明或使用郵政信箱號碼,都有問題。

三、要你先拿出錢來的工作要小心,通常是假高薪或升職之名,來行吸

  金之實,強迫購買直銷產品。

四、要完成一定的業績才能取得工作機會或完全沒有底薪,按業績核薪

  的工作要小心。

五、正派企業徵才,不會巧立名目要求應徵者匯款報名應試;即便有酌

  收工本費用情事,受款人應為該知名企業全銜而非個人或其他公

  司。

六、正派企業徵才,不會調查應徵者本身之財務狀況,更不會要求應徵

  者應簽立買賣契約或預付任何製裝費,做為錄取之方法,如必要簽

  約時亦應清楚檢查合約內容、附帶條件,並要求帶走合約正本或副

  本存證。

七、負責任的企業刊登徵才廣告,內容應包括聯絡電話、公司地址等完

  整訊息,以供查證。若兩者所屬區域號碼不符或不明,應審慎以

  對。

  

  另外,凡是標榜起薪高、保障底薪、純內勤工作無須業績、免經驗、軍士官役畢者尤佳等都是有玄機的,而只登電話,沒有聯絡住址的求職廣告更是可疑。對於不實廣告求職陷阱,可電洽04-22291731向勞工局申訴陳情。(10/13*2)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就業訓練
  • 發布日期: 2002-10-13
  • 點閱次數: 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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