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室 |
發佈類別: | 交通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設置第二座拖吊車輛保管場,有關委外規劃設計頃已決標,將配合實際需求,於明年三、四月間完工。 關於違規停車拖吊,由於民間反映認為委由民營業者辦理多以營利為目的,對改善交通並無顯著效益,乃由議會通過增購廿輛拖吊車自行辦理,廿輛拖吊車已完成採購手續,即將於明年三、四月間交貨,屆時原有位於南屯豐樂公園對面之保管場將不敷使用,因此選定位於松竹路崇德路交會之「文高3」用地,暫時設置第二座拖吊車保管場,委由建築師林志豐規劃設計,簽約後將於廿天內提出計畫方案,然後發包施工,預料可如期配合拖吊違規停車之實際需求。 交通局停車管理課表示:不久將來兩座拖吊車輛保管場分別位於台中市之東北角及西南角,拖吊時間將大為縮短,而且拖吊車輛大幅增加,對交通改善將有顯著之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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