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頃定十四日下午二時在議會第二會議室,就最近擬定的「新舊違建分類分期處理計畫」草案及「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舉行公聽會,廣泛聽取民意代表及民眾意見。
新舊違建分類分期處理計畫草案,對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產生之違章建築,不論有無影響公共安全決立即予以拆除,對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完成之有影響公共安全之違章建築列為第一期處理計畫,無公共安全影響之違章建築列為第二期處理計畫,市府新擬定的「新舊違建分類分期處理計畫」草案,對明年一月一日起產生之違章建築立即予以拆除,主要目的即在遏止新違建的繼續不斷成長。
關於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係根據建築法規定予以強制拆除,其費用應由違建人負擔,並依照建築物不同構造,如鋼骨造、鋼筋混凝土造、加強磚造、鋼鐵造、磚造…等,規定每平方公尺之拆除單價,過去曾多次送請議會審議,均未獲通過。
十四日之公聽會由工務局使用管理課對兩項草案內容向議員、區公所、有關單位等提出說明,並廣泛聽取外間意見作為參考。(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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