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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正式核定中科開發計畫 要求提前於明年底讓廠商進駐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二十六日指出,行政院已於二十三日正式核定中部科學工業園區整體籌設計畫書案並依進度進行,並指示國科會積極推動後續規劃、開發事宜。行政院同時要求國科會將開發時程由已提前半年之九十三年七月,再提前於九十二年十二月讓廠商進駐建廠為目標。


  市府經濟局表示,行政院針對本案籌設計畫原則同意,請國科會積極推動後續規劃、開發事宜。有關後續之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計畫、都市計畫與非都市計畫土地變更作業,將請環保署、農委會水保局、內政部營建署與地方政府協助加速推動相關作業。


  另外,行政院核復表示,為避免台中基地周邊未來無限制之開發,影響整體景觀及發展,並考慮計畫之一致性與周邊禁、限建問題,跨縣市之特定區計畫應提前規劃,由內政部協調台中縣市政府依法擬定之,並負責規劃與建設協調事宜,規劃所需經費由國科會負擔。


  行政院同時指示國科會召集相關單位,研討有關未來產業發展之相關議題,例如:奈米精密機械、奈米材料、生物科技、通訊及光電等,以作為中科園區發展主題與招商重點。


  其他行政院針對中科開發指示事項包括,原則上中部科學園區所需土地採先租後徵收方式進行,惟徵收價格應於第一年先行議定,依該議定之價格計算租金及未來的徵收之價款,且徵收前已繳納之租金得以抵扣徵收價款。


  為避免土地開發後無法充分使用,應採整體規劃,分期開發之方式進行。且以台中基地之開發及台糖土地為優先考量。本案之聯外道路已由地方政府明確承諾負擔,請地方政府明定開發時程,並編列預算配合。(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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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02-09-26
  • 點閱次數: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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