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新聞室 |
發佈類別: | 交通類 |
發佈內容: | 台中市政府利用都市計畫「停3」、「停4」用地,設置朝馬轉運站並委外規劃設計監造,定六日上午九時卅分開標,市府希望基地空間能作最有效率之使用。 主辦單位交通局公共運輸課表示:「停3」、「停4」兩處用地合計面積為一.六O五O公頃,並以平面作為長途客運轉運中心,因此基地空間應作有效之規劃,進行細部設計並對如何促使業者參加營運,其營運規模及收費機制等研提可行方案。 轉運站應有旅客服務、行政服務、公共設施、支援服務、路線服務、系統安全管制設施,以及其他經協商同意之必要設施,並應將長途客運及接駁公車之月台及停靠站、出入口、交通場內人車動線如何分離,機車、小客車停車轉乘需求等一併納入規劃。 台中市位於第七期市地重劃區內朝富路、台中港路、河南路與市政北七路所圍成,土地面積計四.四五公頃之原作為設置轉運站使用之交通用地,其中三公頃將設置國際會展中心,其餘仍作為轉運站使用,應如何規劃,市府將另行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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