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頃定十月四日召開第二次會議,對高潛力公車路線進行檢討,有關公車是否分段收費問題,也將一併提出討論,以便於明年二月起實施。
交通局公共運輸課表示:高潛力公車路線改為三個月檢討一次,因此定十月四日召開會議以便配合,高潛力公車自行駛以來不斷接到各界意見反映,情形至為踴躍,概括分析可分為路線及設站之建議調整,亦有不少意見建議再增闢新的路線,目前正在綜合整理之中,並考量實際狀況決定取捨,至於增闢高潛力公車路線方面,市府在九十二年度亦將編列一億元經費預算辦理,除研討路線之如何適當規劃,明年增闢之新路線在開始行駛時,是否亦將免費乘車六個月,也將予以討論。
另外台中市公車票價為十八元,被認為係全省各縣市最高之公車票價,不過公車業者對此頗多抱怨,業者表示,甚多縣市採取兩段式收費,而台中市公車票價並未分段計算,其他縣市分段收費里程不過八、九公里,而台中市公車路線甚多均超過十公里以上,如按里程計算,台中市公車票價並非太高,由於台中市公車並未分段收費,外間種種抨擊,事實未盡公平,如何分段收費方為公允,亦將在會中聽取各方意見。
交通局以明年二月起高潛力公車開始收費,如公車票價調整,分段收費,二月份將為適當之時機。(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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