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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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區民眾關切之旱溪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昨經都市計畫委員會修正通過,詳細資料正由委外規劃之達觀工程顧問公司彙整之中。
旱溪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範圍土地面積廣袤,合計共四二一.六八公頃,細部計畫於民國七十八年九月廿一日實施,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目前正辦理第二次通盤檢討。
旱溪當地居民對原細部計畫意見認為:1.細部計畫範圍內若干既成道路可代替現所規劃之都市計畫道路,以免由政府徵收並拆除地上物,使公、私均免受損失,2.有關「住一」用地適宜於興建高級住宅,對土地形成浪費,建議作適當變更,3.若干人行步道由於汽車無法行駛反而對交通造成影響,建議再作檢討,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後作成如下決定:
─民眾所建議之部分既成道路或路況不佳、寬度不足,如開闢為都市計畫道路,將形成若干畸零地,且與鄰近路口無法保持適當距離,與現行道路銜接亦不夠順暢,且涉及土地所有人權利問題,因此無法予以採納。
─「住一」之規劃,由於涉及容積率之整體規劃,僅能放寬建築物之使用,沿十甲東路及自由路一帶兩側「住一」用地,改為「住一之一」用地,依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規定,建築物可從事商業及作為辦公室使用。
─寬度六公尺以上之人行步道,一律改為都市計畫道路,汽車可以通行。(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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