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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中區舊商圈定調歷史台中 市府向中央爭取城鄉風貌經費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今(十八)召開創造城鄉風貌計畫審查會暨研商「城鎮地貌改造-創造臺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競爭性爭取經費案,會中除審議通過經國園道戶外展場城鄉風貌規劃設計、公25新建簡易綠化工程及公33公園新建工程等三項九十一年度城鄉風貌工程計畫外,並決議以歷史台中環境改造工程為方向,向中央營建署提出計畫爭取補助經費。

  業務單位工務局原以「台灣大道」命名為台中市政府計畫主軸,搭配歷史台中及振興中區舊商圈為提案主題請與會的「創造臺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地方諮詢顧問團」委員們提出意見及看法,委員們除對計畫命名「台灣大道」有不同看法而引發爭議而未取得共識外,對於計畫主軸朝向搭配歷史台中及振興中區舊商圈為方向,為中區卸裝再美容,並以中正路為規劃主軸,串連鄰近商圈街道特色,均表示贊同,並建議將台中市綠園道納入規畫串連起來,將使計畫更有特色,也更具競爭性。

  副市長蕭家旗最後作出結論,計畫主軸以朝向搭配歷史台中及振興中區舊商圈為方向,為中區卸裝再美容,並以中正路為規劃主軸,串連鄰近商圈街道特色及中市綠園道,並請業務單位再動動腦,提出其他具競爭性的規畫案於下次會議上討論,原則上以歷史台中環境改造工程為規畫方向,對於「台灣大道」命名未取得共識,也指示於下次會議中提出幾項討論決議。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風貌改造計畫自八十八年推動至今已四年,鑑於補助政策訴求未能充分彰顯,導致部分地方政府忽視規劃設計及創意營造「過程」重要性,未能有效強化行政及專業團隊素質,仍以錯誤觀念施作傳統基層建設工程,以致部分成果流於枝節弊病,因此,自九十二年起「城鎮地貌改造-創造臺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將改採競爭性方式爭取經費,由各直轄、縣市政府各提報乙報,從中評選出十名,每案每年補助上限以不超過壹億元。

  營建署九十二年「城鎮地貌改造-創造臺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地方申請補助修正重點內容為以採取「團隊陣容」及「計畫創意」為優先的競爭性補助;強調「軟硬兼施」的改造手法,接軌廿一世紀主流價值理念,創造「星火燎原」的波及效果,並強調以細緻的「整建維護」手法,取代傳統「拆除重建」的觀念,鼓勵地方政府提案結合「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及輔導「以往年度執行成效優良案件」提出整合性永續經營管理計畫為優先補助對象。(0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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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02-09-18
  • 點閱次數: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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